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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出租房屋 贵重家具不翼而飞

市民陈女士昨天致电本报63523600新闻热线:从2009年起,我委托上海晟曜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将自己位于古北国际花园的一套住宅常年出租。去年10月,一轮租约到期后,我暂时收回房屋。交接时,我发现家中一套市值10万元的餐桌椅不见了。工作人员说,因为前面租客自备了部分家具,中介公司便将我的餐桌椅暂时存放至企业仓库中。可没过几天,还不出家具的中介又说,我的餐桌椅被另外一租客看中,临时“租”去使用,租约到2014年1月15日。当时中介还就这一情况写了一份说明,约定到时将归还我相关物品,并会对可能的损坏进行

解放热线 63523600

本报记者 马松

市民陈女士昨天致电本报63523600新闻热线:从2009年起,我委托上海晟曜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将自己位于古北国际花园的一套住宅常年出租。去年10月,一轮租约到期后,我暂时收回房屋。交接时,我发现家中一套市值10万元的餐桌椅不见了。工作人员说,因为前面租客自备了部分家具,中介公司便将我的餐桌椅暂时存放至企业仓库中。可没过几天,还不出家具的中介又说,我的餐桌椅被另外一租客看中,临时“租”去使用,租约到2014年1月15日。当时中介还就这一情况写了一份说明,约定到时将归还我相关物品,并会对可能的损坏进行赔偿。可眼看约定期限将至,中介公司不但不提家具,反而催我尽快将房屋押金归还给他们。

记者了解到,古北地区部分租客对生活品质要求较高,自带家具,甚至对所租房屋进行个性化装饰的情况较为普遍。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和行业惯例,对于常年包租的房屋,中介将租客暂不需要的家具临时移至企业仓库集中管理,属合理行为。但中介将房东家中贵重家具“散租”出去的情况,却很罕见。法律人士表示,对于这一未写入委托合同的侵权行为,房东有权要求中介立即终止,并提出适当赔偿;而租借家具所产生的收益,也应归房东所有。

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早在2009年包租协议履行伊始,中介便向房东陈女士支付了2万元押金,作为其房屋和家具的损坏赔偿保证金。去年10月,由于贵重家具暂未归还,中介在将房屋交还给陈女士后,并未立即要求其返还押金,而约定今年1月15日一并解决。

昨天上午,记者分别致电上海晟曜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古北花园网点负责人彭经理,及总公司行政经理沈女士。彭经理表示,此事件已提交总公司协调解决。而沈女士则坚持自己的观点:房东先还押金,我们再还家具。不过,后者表示自己对具体事件的了解尚不深入,需向企业高层汇报后再作进一步答复。

一个多小时后,晟曜行企业负责人曹先生来电称,陈女士的家具已经丢失,企业将按规定进行赔偿。曹先生坦言:“我们的管理存在漏洞。”他进一步解释说,总公司对具体事件也是知情不久。根据他多年从事物业管理的经验,由于企业中心仓库曾进行过搬迁,陈女士的家具应是在存放和转运过程中被遗失的。而所谓餐桌椅被其他租客看中并租出去的说法,曹经理猜测:“这应该是网点工作人员为安抚客户,编造出来的,他们本以为用这段时间可以找到家具,但实际上至今也未找到。而根据业务记录,目前也未发现有家具被‘散租’出去。”这位负责人表示,他将继续追查网点失职责任,并按规定赔偿客户。

2014年1月1日,4.2.0全新版本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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